事项公示|关于增设中山服务中心的相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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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监事单位:

根据《广东进出口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的工作需要,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实现商会资源的价值转化。经会长批准,本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提议增设中山服务中心,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中心职能

1. 在中山地区宣传推广广东进出口商会所主办的各项活动及境内外展览会议;

2. 充分、合理、适当的运用各种场合机会宣传推广广东进出口商会的服务并发展本地会员;

3. 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中山地区会员企业的入会参会满意度,为广东进出口商会塑造良好口碑;

4. 代表广东进出口商会组织中山企业参加相关展览会议并提供配套服务;

5. 协助广东进出口商会为企业办理出境参展补贴提供相关服务;

6. 广东进出口商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经费开支
中山服务中心经费开支为自筹形式。
三、负责人人选
提名张志辉作为中山服务中心主任。
上述内设机构的设立,按照《广东进出口商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现予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4月15日前反馈到商会秘书处。

联系人:何苑琪
电   话:020-87337293
邮   箱:gdccie@gdccie.org.cn


广东进出口商会秘书处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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